机场费用变基金去向仍不明

  尽管获得的款项数额巨大,但是这笔钱到底是如何花的、该如何花、掏这笔钱的人——也就是作为乘客的大众,实在是难有渠道知晓。

  近些年来,不断有市民起诉要求公开建设费用途,不过被告方均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

  民航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据统计,1992年至2012年期间,我国民用机场数量由100个增至183个,而机场建设费从最初的每人收取15元,到现在的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际航班每人90元,国内支线航班每人10元。如今机场费的收入早已经超千万元。这些收入被主要用于解决东部地区的疏堵问题,以及西部地区机场飞行区和安全类项目建设。

  按照民航局与财政部联合文件规定,机场建设费收入全额缴入中央金库,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机场建设费返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专项用于地方机场建设和经营补贴,其余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机场建设。

  据21世纪网了解,机场建设费其中50%返还机场,其余50%由民航局统一调配。显然,这种资金分配方式并不属于是专款专用,民航局这50%留用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甚至有评论认为这是机场与民航局进行分红

  2012年两会后,财政部公布新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办法》,规定机场建设费由民航发展基金取代,收费日期截至20151231日。这也被外界广为诟病,认为是换汤不换药,只是为了增加收费年限而已。

  实际上,在机场建设费变身为民航发展基金之后,中国民航局还发布实施了《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民航发展基金的用途有了更多解读。

  《办法》表示,民航发展基金将不仅用于建设机场,还可以支持民航直属院校、科研机构建设基础设施,以及飞行校验、应急救援、适航审定等方面。

  根据《办法》,机场项目须是由民航局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地方机场项目的前期费原则上支持新建支线机场项目。其中,前期费支出范围涵盖勘察、选址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前期工作的标底编制及招标代理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费,咨询评审费以及技术图书资料费等。

  不过,《办法》归《办法》,问题仍是老问题,就是由于不公开,谁能保证这笔钱真的用在了该用的地方?

  尽管民航局说是接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过现在的申请公开都被驳回,谁来监督检查?一位网友表示道。

  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从现行法律来看,对于机场建设基金的收费,并没有任何的相关法律进行规定,但是财政部以一种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机场建设基金进行收费管理,是不合适的

  姜明安解释,之所以称为不合适,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行政收费做出明确规定,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所以不能称其违法。对于是否应对收取机场建设基金进行听证,法律规定也不清晰。

  我国《价格法》里面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听证程序,还有很多法律都对听证进行了规定。他说,但目前我国唯独没有《行政收费法》,所以也就没有法律来规定听证程序,但是按照惯例或其他法律的规定来看,对于行政收费是应该进行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