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澳航”以外的航空公司,以执行“第五航权”的方式,开辟“经停澳门”的国际航线。澳门民航业在具备一定政策支持后,特区政府可继而展开与本地航企商讨,督促其主动承担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执飞澳门与各国各地区所签署的航权协议的航线。如单独执行有困难,可考虑“联营办法”,以“澳航”为例,与其母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联营的办法,将“国航”的一些内地与外国航点之间的国际航线,以澳门作中间“经停站”,由“澳航”的飞机执行。如果是运力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实行,也应允许“澳航”以外的航空公司,以执行“第五航权”的方式,开辟“经停澳门”的国际航线。这样,就不但可使澳门居民透过这些航线前往外国,或外国乘客前来澳门,而且也可使内地居民在出国旅游时途经澳门。这样不但可方便并非乘坐该航线全程的旅客,乘搭较短路程的一段,体现“以客为尊”的精神,而且也可提高航空公司的上座率。
(2)机场全面与轻轨系统及渡轮码头结合。面对未来港珠澳大桥、香港机场第三条跑道和广珠城轨的落成,澳门机场更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澳门地方小,交通便利和机场便利的海陆空联运模式来吸引珠三角地区的客源,全面与轻轨系统及凼仔北安新渡轮码头结合,让有行李的旅客方便往来各交通点。为此,特区政府可考虑引进“海陆空”统一的票务系统,即渡轮、巴士及轻轨,“一票通”。
(3)官方促成二十四小时通关及制定相关扶助业界的产业政策。官方可透过2011年成立的“物流业发展委员会”,利用澳门自由贸易,低关税、无外汇管制的政治优势,针对澳门机场在时效、工作效率及收费方面的优点,尽快促成二十四小时通关及制定相关扶助业界的产业政策,与珠海市政府解决通关及报关问题,发展机场货运与物流,协助个别经营困难的货运代理商逐渐向综合物流转型,吸引珠三角货源,把澳门国际机场发展成为陆空联运中心,以及成为出、转、入的口岸机场,巩固货源货量;把握横琴开发先机,在港珠澳大桥通车前建立起良好的航空网络,把香港以至珠三角地区部分货物争取至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