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办理出境游,旅行社并非一定要收取定金。但是,如果没有定金,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不能给游客留位。定金同样可以作为预付款,如果数额不大,建议旅游者一次交齐,免得双方麻烦。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能过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   签约旅行社不得擅自转让游客。根据规定,签约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旅游者有权选择提供服务的旅行社。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提示”:若旅行社拼团,旅游者可看拼给哪家旅行社操作,如果实力及市场信誉相当,转出去也无妨;但如果是私人承包或挂靠的旅行社,还是要小心一些。   游客应购买旅游意外险。旅游活动多数都是在户外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不但是对客人的一种保护,同时在发生旅游意外事故后可为游客提供更多的保障。   “消费提示”:出门旅游,虽然图的是个“乐”字,但平安是前提。若多花一点小钱,便可省掉许多烦心事,何乐而不为?   小心“超豪华团”。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及行程表中双方约定事项表述不准确的情况常常出现。合同条款中用词不准确,甚至夸大服务标准的词语,如经常使用的“准三星级酒店”、“超豪华团”等。   “消费提示”:对于行程的安排、住宿的标准,以及景点是啥样子,游客多数是首次前往、不熟悉,除要求旅行社“老实交代”外,对于市面上常见的“豪华团”更要多一分戒心,特别是价钱很实惠的“豪华团”,最好先问详细再掏腰包。   发出团书后被拒签旅行社负责。出境游中客人申请资料与签证的问题,也是旅游投诉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游客出境未带齐证件,二是拒签。   “消费提示”:出团通知书是合同履约的一种形式,在没有办妥签证的情况下,旅行社不能轻易发出团通知书,否则游客被拒签,旅行社将承担责任。 游客报名要用身份证姓名。不少游客不知道机票上一定要用身份证上的姓名,特别是老人和文化水平较低的游客。以至登机受阻,影响行程。“消费提示”:出行千万注意不能使用曾用名,更不能用小名和绰号,而要用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外籍华人一定要看清楚护照上是用的中文名还是英文名,且要以护照上的姓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