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低空改革试点

新华网成都12月25日电 (记者呼涛)中国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官员25日在四川绵阳表示,中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自2010年启动以来稳步推进,在低空空域分类管理、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试点取得实质进展,空域活力得到释放。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空管局朱时才处长说,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创新实践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将在全国范围展开。

  朱时才在绵阳市召开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研讨会上说:“备受广大飞行爱好者和业内人士关注的低空飞行计划审批在改革进程中得到积极回应,审批程序的简化将极大释放空域活力,管制空域飞行计划审批将由前一日15时前缩短为飞行前4小时提出申请。”

  通用航空,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区域。

  空管部门从统筹公共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军事航空低空使用需求出发,将低空空域划分为管制、监视和报告三类实行分类管理,还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划设低空飞行航线。低空空域高度范围通常是真高1000米以下,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高度范围。

  据介绍,部分改革试点地区的通信指挥和低空监视设施已经建设完成。空管部门创新性地以多种形式在沈阳法库、深圳南头、海南东方和珠海航空产业园新建4个飞行服务站,着力构建覆盖通用航空低空飞行的服务保障体系。

  目前,改革试点已扩大至“两大区七小区”,即沈阳、广州管制区,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管制分区。

  到2012年底,中国通用航空器达到1316架,比2010年增加206架;能够开展通航业务的机场、临时起降点超过400个,比2010年增加约100个;通航飞行时间达50多万小时,比2010年增长三倍多。

  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从有利于通用航空事业、有利于航空制造业和有利于构建综合运输体系出发做出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