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旅客值机手续大全

一、特殊旅客值机手续

1. 无人陪伴儿童: 是指年龄在五周岁以上至十二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年龄在五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的儿童,原则上航空公司不予承运。

1)旅客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应在定座时提出并填写一式两份的“无成人陪伴儿童运输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的姓名、年龄、性别、航程、始发站、到达站和航班衔接站的地面接送人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等项。

2)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送到机场办票柜台,在儿童到达站安排人予以迎接和照料。

3)航空公司一般不接收在机场临时申请的无成人陪伴儿童。

2. 孕妇旅客:

    怀孕32-36周的孕妇乘机,须在定座时提出并填写《孕妇旅客的乘机申请书》,并提供县市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适合乘机的诊断说明书(一式两份),该说明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旅行的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于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经医生签字和医疗单位盖章。

二、病伤旅客值机手续

1)病伤旅客乘机,须提供县市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适合乘机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诊断证明书”在班机起飞前96小时以内填开的有效,病情严重的旅客,则应备有班机起飞前48小时以内填开的“诊断证明书”。

2)病伤旅客要求乘坐班机旅行,需在定座时填写“特殊旅客(病伤)乘机申请书”一式两份。

3)病伤旅客乘机,原则上需要由合适的人员陪同,最好是医生或护理人员,以便在旅途中及上、下飞机时予以照料。

三、 轮椅旅客值机手续

1)轮椅旅客乘机,需提供“诊断说明书”和“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

2)轮椅旅客自带的轮椅作为免费行李托运,不计入免费行李额。

四、担架旅客值机手续

1)各航空公司根据机型、航线等因素对每个航班承运担架旅客的人数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担架旅客必须在订座时提出申请,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出票。

2)办理乘机手续时,提供“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