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违反劳动法引发多名飞行员辞职

航空公司违反劳动法引发多名飞行员辞职

  今年48岁的张某是西部航空公司的一名飞行员。2007年9月,他与西部航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及甲方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2011年11月,张某以航空公司违法不支付劳动报酬、未安排疗养、无故克扣假期为由要求辞职,并要求办理人事档案的移交手续。得到航空公司拒绝后,张某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调查后判定:西部航空公司未足额支付张某2011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给张某2008年至2011年的年休假,也未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张某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1年11月航空公司收到辞职书之日解除。航空公司应于15日内为张某办理人事档案移交手续。

  一审判决后,西部航空公司不服,遂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7月10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从去年四五月份开始,西部航空公司共有6名飞行员因不满航空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安排疗养、无故克扣假期而纷纷提出辞职。目前,法院已经判决4名飞行员与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另外2名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