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扣档案索赔350万

  2011年7月,杨某向航空公司提出辞职遭拒。期间,航空公司未安排杨某飞行任务,杨某一直处于待命状态。  随后,杨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航空公司同意自己辞职、交出档案等相关手续。劳动仲裁部门裁决,解除合同,杨某支付违约金154.6万元。  航空公司不服,向江汉法院起诉,索赔合同违约金77.3万元、培训费172.8万元、损失100万元等共350万元。  对于索赔,杨某称,未与航空公司签培训协议,违约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是公司未安排自己飞行任务,100万损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