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在2004年航空安全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保持适度的训练淘汰率和待岗率。”这既是尊重训练客观规律、落实“安全第一”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航空公司有效培养人才、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由于飞行岗位对人的素质诸如“感知觉”、“思维与判断”、“空中记忆与飞行空间定向”、“注意分配与转移”、“操纵能力”和“情绪与意志”等提出了近乎苛刻的特殊要求,通俗点说就是并非人人都适合搞飞行。在按客观规律进行飞行训练的过程中,果断甄别、淘汰那些并不适宜于飞行的同志,是上对国家对人民、下对企业对个人的积极负责。传统的“不让一个阶级兄弟掉队”的口号,情可嘉法不足取,不能把飞行岗位当成只进不出的“保险箱”。在飞行上如果没有多少潜质可挖的,则要果断改做其他更有前途的职业;技术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则要待岗进入新一轮强化培训。
这才是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人为因素导致发生的飞行事故占到了70%左右。QAR译码监控表明,译码事件在某些飞行员身上出现的概率相当高,要么技术上存在薄弱环节,要么飞行心理品质存在缺陷。大量事实说明,在同样的飞行环境条件下,并非所有飞行员都会发生飞行事故。飞行事故的发生,往往与飞行员生理及心理状况等存在个性缺陷有着直接关系。个性是表现在一个人身上的那些经常的、稳定的、本质的心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