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空运输客票变更、遗失及团体旅客退票规则

国内航空运输客票变更规则:

  第十八条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承运人及其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

  第十九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 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第二十条 旅客要求改变承运人,应征得原承运人或出票人的同意,并在新的承运人航班座位允许的条件下予以签转。 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所列情况要求旅客变更承运人时。应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签转。

国内航空运输客票遗失规则:

    第二十五条 旅客遗失客票,应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 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定期客票遗失,旅客应在所乘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一小时前向承运人提供证明后,承运人可以补发原定航班的新客票。补开的客票不能办理退票。

第二十七条 不定期客票遗失,旅客应及时向原购票的售票地点提供证明后申请挂失,该售票点应及时通告各有关承运人。经查证客票未被冒用、冒退、待客票有效期满后的30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国内航空运输团体旅客退票规则:

  第二十八条 团体旅客定妥座位后,应在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票,否则,所定座位不予保留。

  第二十九条 团体旅客购票后自愿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内至规定离站前一天中午12点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以后至航班离站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项的规定办理。()团体旅客误机,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第三十条 团体旅客中部分成员要求退票,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收取该部分成员的退票费。

第三十一条 团体旅客非自愿或团体旅客中部分成员因病要求变更或退票、分别按照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