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班行李交付过程

1、旅客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载明的目的地点或中途分程地点凭行李牌识别联领取行李。

2、若旅客未立即领取行李,南航从行李到达的次日起向旅客收取行李保管费。对于旅客行李中的易腐物品,南航有权在行李到达24小时后予以处理。

3、旅客在领取托运行李时未提出书面异议,即为该托运行李已完好交付并与运输凭证相符的初步证据。

4、自行李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日仍无人认领,南航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